携程:巨额处罚背后的企业道德“缺失”
发布日期:2026-08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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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25日,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集团开出罚没合计51.79亿元的反垄断罚单。退还强制扣除的酒店订单储备金1.22亿元,没收违法所得16.58亿元,并按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.58亿元的7.5%处以罚款。这是中国在线旅游平台反垄断的第一枪,也是平台经济领域罚款比例最高的单笔纪录。
数字冰冷,却捅破了一层窗户纸:携程溃的不仅是合规防线,更是企业道德的溃退。在“义”与“利”的千年博弈中,它将“义”视为可以暂欠的运营成本,最终迎来了“利”的决堤。
从“交易撮合”到“流量霸权”
携程的垄断手法并不原始,它以一套“技术+生态+行为”的柔性锁链,完成了权力的异化:
——以流量为筹码的变相“二选一”
利用“特牌”等级、排名置顶、订单倾斜作为诱饵,迫使优质酒店签署排他协议;不从则限流、摘牌。
——算法代行的“全网最低价”绑架
通过“调价助手”“挂牌通”实时监测竞品价格。酒店经营者刚将房价从130元调回480元,几分钟后便被系统自动拽回130元,定价自主权被算法没收。
——惩罚性扣款托底
订单储备金说扣就扣,将平等的商业合作关系,压制成附庸式的供货体系。
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称之为“复合型垄断模式”。剥开法律术语,本质只有一句:平台将自己视为准公权力,用他人的房、他人的服务、他人的数据,筑起了自己的抽水机。
财报显示,携程毛利率高达81%,净利率约33%。它不造一间房,不开一条航线,利润大头却来自“入口控制权+双向议价+信息不对称”。这种“利”,不是“义之和”,而是“义之噬”。
三重伦理关系的诚信崩塌
儒家讲“义以为上”“义以生利”。现代企业制度也早已从“股东至上”转向“利益相关者共赢”。携程的溃坝,是对三重伦理关系的全面赖账:
——对商户,夺其“自主之权”
酒店作为独立市场主体,有权自主定价、自主选择渠道。携程以流量生杀权剥夺了这两项基本权利,将“特牌”做成了现代商业租界。商户表面多接单,实则沦为携程价格体系的被动执行终端。
——对消费者,设“低价幻觉”之局
眼前的“全网最低”看似让利,实则是挤压供给端后的假性红利。当竞品被排挤、酒店丧失议价权,平台便可从容提高佣金、操控库存、玩弄动态定价。消费者今天省下的几十元,明天将从服务费、捆绑销售、机票超售中成倍吐出。
——对行业,抽走“共生生态”之血
一家平台利润超过产业链多数环节的总和,上下游便无力创新,只能压缩卫生与服务成本求生。昔日的“屠龙勇者”终成“恶龙”,当年用互联网削平信息差的携程,最终自己成了最大的信息差与中介税征收者。
《公司法》明确规定,公司须遵守社会公德,考虑职工、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。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,社会责任不是加分项,而是生存底盘。携程并非不知“义”,而是笃信“大而不能罚”,企图以“义”换“利”。
企业如何走出“义利零和”?
罚单不是终点,而是重构的起点。51.79亿买来的教训,应当是确立“义利共生”的新商业文明。平台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,必须在以下四个维度重建平衡:
——将“算法黑箱”变为“算法阳光”
平台掌握着类似公共权力的流量分配权,必须接受监督。应建立算法审计制度,确保排序、定价、补贴规则透明可追溯。商户有权知晓“为什么我的排名靠后”,平台有义务提供申诉通道。将“算法中立”写入代码,而非让算法成为执行垄断协议的工具。
——从“霸王条款”到“契约平等”
废除一切形式的强制性“二选一”和隐性排他条款。推广“可携带权”,允许商户将经营数据在不同平台间无障碍迁移。独家合作必须基于真实的对价(如更高的流量置换),且商户有权在无惩罚的前提下随时退出。让竞争回归服务质量的较量,而非流量的封锁。
——从“竭泽而渔”到“蓄水养鱼”
建立动态佣金调节机制,根据行业景气指数(如淡季旺季)灵活调整抽成比例,而非旱涝保收。设立“生态共赢基金”,从超额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,用于补贴中小商户的数字化转型或应对突发危机。只有商户活得好,平台的佣金来源才不会枯竭。
——从“公关修饰”到“治理内核”
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引入利益相关者代表(如商户代表、消费者代表)进入顾问委员会,甚至在董事会层面设立“伦理合规官”职位,拥有一票否决权。将“商户满意度”“消费者信任度”与高管薪酬挂钩,让“义”的指标在财务报表中得到量化体现。
对于平台经济而言,规模从来不是免死金牌,市场份额越大,所承载的“义责”就越重。唯有将“义”植入算法底层、写入合同文本、融入治理血脉,才能真正实现“利”的长久依附。(欧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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