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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, 构建“好人有好报”的价值体系

发布日期:2025-12-05 浏览量:2372 

              欧建雍

“好人有好报”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道德理想,体现了人们对德福一致、善行善报的朴素期待。这一观念源于儒家文化的“积善余庆”思想,如《周易》所言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”,佛教的因果报应观也强化了这一信念。然而,在现代社会转型期,道德实践面临诸多挑战:一方面,道德模范的善行义举需要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回报;另一方面,道德失范、信任缺失等现象依然存在,使得“英雄流血又流泪”的个案时有发生。这种道德与现实之间的张力,凸显了构建制度化、机制化保障体系的紧迫性。当代道德建设不仅需要传承传统美德,更需通过制度创新将“德者有得”理念转化为可持续的社会实践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世界上最难的事情,就是怎样做人、怎样做一个好人”。道德模范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,以其实际行动诠释了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的深刻内涵。推动“好人有好报”从道德愿景转化为制度实践,需构建一套将精神激励、物质回馈、政策保障融为一体的长效机制。

“让德者有得”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 

从理论渊源看,“德福一致”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。在康德哲学中,德性与幸福的关系是道德哲学的核心议题;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(《道德经》)等观念均体现了对道德与幸福统一的追求。然而,现实中道德与回报往往存在悖论:行善者可能因善举而承担额外成本,甚至陷入困境。这种德得矛盾若不能通过制度加以调解,易导致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道德困境。当德行成为有德之人的重负,而缺德者无需付出相应代价时,社会的道德信念将受到侵蚀。

(一)构建“好人有好报”价值体系的现实必要性

“好人有好报”价值体系的现实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。

一是矫正道德回报机制传统道德实践多依赖个体的道德自觉,但若善行始终得不到社会认可和实际支持,道德行为的可持续性将难以为继。浙江温州通过建立“1+N”礼遇体系,使道德模范在医疗、就业、教育等领域享受实质性优待,让道德资本转化为可感知的社会资本。

二是引导社会价值取向。当道德行为能够获得制度性回报时,会形成正向激励,促进更多人效仿。吉林四平市通过出台《礼遇和帮扶道德典型的实施办法》,明确16条具体举措,使“善有善报”的价值期待具有政策保障,近年来涌现道德典型2000余名,42人获省级以上荣誉。

三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。道德治理与法治治理相辅相成,山东莱西市通过“德治联盟”将道德积分与基层治理相结合,实现“促进社会治理和服务经济发展双赢”。 此外,创新作为美德的内在属性也要求道德建设与时俱进。学者陈钢指出:“创新是人的道德本性,是个人道德完善、全面发展的基本手段”。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,将创新融入道德建设,使道德机制本身具有自我更新能力,是道德建设保持生命力的关键。

(二)创新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的现实紧迫性 

“让德者有得”不仅是一个道德理想,是矫正道德回报机制的现实需求,更是构建良性社会的基础。当前,创新这一机制显得尤为紧迫,它关乎社会风尚的导向、治理效能的提升,以及社会诚信与凝聚力的重塑。

 一是塑造鲜明社会价值导向的迫切性 。构建“好人有好报”的价值体系,能够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:美德是社会宝贵的无形资产,会受到珍视和回报。这有助于巩固“好人好报”的社会共识,引领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。 浙江桐乡市通过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,让“无形之德”转化为“有形之得”,从而推动形成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。

二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。 德治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自治、法治相辅相成。创新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,能够将德治有效融入基层治理,提升治理效能。青岛莱西市通过“德者有得”的积分考评,将村规民约、道德风俗等内容具体化,使其成为推进“三治融合”的重要载体。江西武宁县东山村通过“公德积分”不仅激发了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热情,也促进了乡村的规范化治理。

三是化解道德困境与重塑社会信任。当道德模范的善行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和保障,甚至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时,不仅会挫伤行善者的积极性,也可能导致社会出现“道德冷漠”。因此,建立对道德模范的礼遇和帮扶机制,特别是在就业、就医、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,显得尤为关键。 安徽省推出的“道德信贷”和合肥市开展的“圆梦微心愿”、爱心银行等举措,让有德者不仅在政治上受尊重,也在经济上得实惠,为社会树立了正向激励的榜样。

四是推动德法共治与实现长效治理。法律是成文的道德,道德是内心的法律。创新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,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,实现德法共治。 在一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,探索将道德要求融入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各环节。例如,云南丽江市对旅游业者实行“红黑榜”制度,重构了旅游诚信生态。湖南株洲市建立医疗卫生系统道德征信积分指标体系,并将道德评价与职称晋升挂钩,释放了“以法护德”的明确信号。这表明,将柔性的道德倡导与刚性的制度约束相结合,才能形成长效治理机制。

 创新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的实践路径

一)政策保障体系化

政策保障是构建“好人有好报”价值体系的制度基础。各地通过顶层设计将道德激励纳入社会治理体系,形成可操作的制度安排。吉林四平市建立“政策保障+多维礼遇+精准帮扶+立体宣传”全链条机制,涵盖政治礼遇、医疗保健、教育就业等9大类礼遇方式,并明确34个责任部门的协作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。浙江温州市以《温州市道德模范管理办法》为核心,配套见义勇为保障、困难道德模范帮扶等政策,形成“健康关怀+生活补助+就业支持”多维保障网。这种制度化保障使道德回报从随机性表彰转化为稳定性预期,增强了道德行为的可持续性。

二)评价体系量化

将抽象的道德行为转化为可量化的指标,是实现“德者有得”的关键环节。山东莱西市创新道德积分评价体系,从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职业道德、个人品德四个维度细化75项赋分标准,通过“月评分、季评星、年评模”的动态评议机制,使道德评价有章可循。湖南蒲县推行“道德银行”模式,通过“存美德、挣积分、取实惠”的运作机制,将孝老爱亲、邻里互助等行为量化存储。浙江德清县出台《县域精神富有评价指南》,将道德建设成效量化为可考核的指标,为精神富有建设提供评价依据。这种量化模式打破了道德评价的模糊性,使“德”成为可测量、可比较的客观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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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:道德积分评价体系示例 

三) 激励模式多元化

建立精神激励与物质回馈相结合的多元激励模式,是确保“德者有得”可持续运行的核心。在精神激励层面,各地通过政治礼遇、社会表彰等方式提升道德模范的荣誉感。吉林四平市邀请道德模范出席重大庆典、推荐参政议政,已有80余人成为各级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。浙江温州开展“十万鲜花赠英雄”活动,通过电子鲜花汇聚社会敬意,强化道德行为的情感回报。在物质回馈方面,各地探索了积分兑换、信贷支持等创新方式。山东莱西市设立市镇村三级“道德资金”,建立积分超市实现道德积分“变现”;同时打造“德益联盟”,由企业、商户提供消费折扣,形成道德资本与经济资本的转换通道。浙江德清县推出“道德信贷”工程,建立个人道德账户,使道德积分成为金融服务的信用依据。这种“精神+物质”的双重激励,既符合道德建设的精神属性,又回应了行善者的实际需求。

四)社会协同网络化

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道德建设共同体,是拓展“德者有得”实践路径的重要保障。浙江温州市通过“温润之州·五德润城”工程,联动政府、企业、社区三方资源,形成道德建设的合力。山东莱西市组建“德治联盟”,整合文明实践所、道德评议会等资源,形成覆盖598个村的道德采集网络;同时建立“德学联盟”,将学校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,实现道德建设的全域参与。 社会力量的参与为道德建设提供了可持续的资源支持。吉林四平市联合138家商铺成立“礼遇道德典型示范店”,为道德模范提供消费优惠。浙江温州设立“最美温州人”公益基金,通过社会募集资金为道德典型提供保障。这种社会化参与机制打破了政府单方投入的局限,形成了道德建设的良性生态。

“让德者有得”有效机制典型案例分析

一)浙江德清:“精神富有”的县域样板

浙江德清县以“人有德行,如水至清”为城市品牌,将精神富有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维度。该县通过道德典型培育与评价标准创新双管齐下,取得显著成效。在道德典型培育方面,德清县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2人、省级道德模范7人,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21%。该县创新民间设奖模式,群众自发设立79项“草根道德奖”,奖励金额超200万元,形成“百姓设奖、奖励百姓”的基层道德自治机制。 在评价标准创新上,德清县出台《县域精神富有评价指南》,从理想信念、道德品行、文化生活、社会风尚四个维度构建量化评价体系,为精神富有建设提供“德清标准”。该标准注重可量化、可衡量,使道德建设成效具有科学评估依据。此外,德清县推行“文明积分”与“信用奖惩”挂钩机制,建立道德银行,推出“道德币”存储兑换服务,形成“讲道德·更受益”的义利文化。

二)吉林四平:政策保障的精准帮扶

吉林四平市通过精准化帮扶与制度化礼遇相结合,构建了全链条道德回报机制。该市出台《礼遇和帮扶道德典型的实施办法》,明确16条具体措施,建立人社、卫健、教育等34个部门的协同机制。在帮扶方面,四平市采用“专项奖励+节日慰问”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奖励金、慰问金等;同时针对道德典型的个性化需求,提供就业、就医、就学等精准帮扶。 在礼遇方面,四平市发放“道德典型爱心礼遇卡”,在医疗、就业、教育等领域开辟绿色通道。道德模范可在二级以上医院优先就诊,享受VIP病房服务;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;其子女可按就近从优原则入学。这种精准化、差异化的帮扶礼遇模式,使道德回报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三) 山东莱西:“三德联盟”的系统创新

山东莱西市创新推出德治、德益、德学“三德联盟”,构建了评价、激励、教育三大体系。德治联盟以道德积分制为核心,通过“月评分、季评星、年评模”机制,实现道德行为的量化评价。德益联盟整合政府资源与社会力量,通过设立“道德资金”和积分超市,实现道德积分的物质回馈;同时联合企业、商户提供消费折扣,形成道德激励的社会化网络。德学联盟则将道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,通过中小学生德学评价工程,实现道德建设的代际传承。 莱西市的创新在于将道德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。该市建设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基地、德治诚信胡同等活动场所800余处,培育理论宣讲队伍130余支,形成道德建设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。通过“三德联盟”机制,莱西市实现了“德治促善治”,促进了社会治理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双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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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表:三地经验比较分析 

 机制构建的挑战与优化路径

当前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建设仍面临多重挑战。

一是制度协同不足。各地道德建设多由文明办牵头,但人社、民政、教育等部门的政策衔接不够紧密,导致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。

二是评价标准不统一。道德积分指标设置存在地域差异,跨区域互认机制缺失,制约了道德建设的整体效能。

三是可持续性风险。部分地区的“道德资金”主要依赖财政投入和社会捐赠,缺乏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,影响项目的长期运行。

针对上述挑战,未来优化路径应注重以下四方面:

 一是推进法制化保障。推动道德礼遇从政策文件上升为地方法规,明确道德模范的权利与义务,实现道德回报的法治化。例如,可借鉴鞍山市探索《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》的经验,通过立法为善行义举提供法律保障。法制化保障不仅能提升道德建设的权威性,也能防止道德回报的随意性。

二是构建标准化体系。制定全国统一的道德评价基本标准,同时允许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指标,形成共性要求与个性特色相结合的评价体系。浙江德清的《县域精神富有评价指南》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。标准化体系有助于解决道德评价的碎片化问题,提升道德建设的科学化水平。

三是深化社会化参与。鼓励企业、社会组织成立道德建设专项基金,探索“道德保险”“道德债券”等金融创新工具,实现道德建设的市场化运作。山东莱西的“德益联盟”和浙江温州的“最美基金”为社会参与提供了可行路径。社会化参与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资源有限的问题,形成道德建设的多元支撑。

 四是创新数字化应用。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道德积分存证系统,确保数据不可篡改;开发道德积分跨区域兑换平台,实现善行价值的全域流通。数字化应用不仅能提升道德建设的效率,也能增强道德回报的便捷性和可信度。

总之,创新“让德者有得”机制,构建“好人有好报”的价值体系,是新时代道德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。未来道德建设的发展方向应注重从政策驱动向法治保障转变,通过立法将道德回报机制制度化、规范化;从区域探索向国家标准提升,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道德评价与激励体系;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型,激发企业、社会组织、公民个体等多方主体的参与活力。 “德者,得也”。当道德从崇高的精神追求转化为可感可知的现实回报,当善行义举不再是个体的孤勇而是社会的共鸣,“好人有好报”将不再仅是古老的道德箴言,而成为现代社会的生动实践。通过制度创新让德者有所得,通过机制构建让好人得好报,我们正在建设的不仅是一套道德回报机制,更是一个温暖、可信、文明的社会共同体。

(作者欧建雍  系广西社会道德文化研究会会长、广西高端智库专家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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